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关于启用国家林业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

中国林业网 http://www.forestry.gov.cn/2017-06-23来源:科技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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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林业局科技司关于启用国家林业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
科标字[2017]12号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林业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,内蒙古、吉林、龙江、大兴安岭(林业)集团公司,国家林业局各司局、各直属单位,各全国林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:
为加快推进林业标准化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,提高林业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,积极鼓励社会各方参与林业标准化工作,全面提升林业标准化管理和质量水平,促进林业现代化建设,我司组织开发了“国家林业标准化管理信息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系统”),经试运行测试现正式启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系统基本情况介绍
系统为林业标准化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支撑。系统包括新闻动态、通知公告、宣贯与解读、政策法规、质量与品牌、技术委员会、标准知识、征求意见等信息服务模块;建立了“行业标准公开”、“标准项目查询”和“标准项目管理”三大数据库,提供行业标准管理信息服务;其中“标准项目管理”覆盖了行业标准的立项、起草、征求意见、审查、批准、出版和复审的各个阶段,通过灵活可调的流程配置,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流程管理,基本实现了进度实时动态跟踪。同时为方便用户全面了解林业标准化情况,系统还设置了“国际标准”、“国家标准”、“地方标准”、“团体标准”等查询链接功能,以全面了解林业行业的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、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。
二、信息系统使用说明
对于“标准项目管理”系统,根据用户权限和功能的不同,主要分为项目负责人、申报单位、主管部门、技术委员会(专家)等模块。项目负责人、申报单位通过系统完成行业标准项目申请提交,并可查询各阶段流程运行情况。
(一)登录方式
在国家林业局科技司网站http://www.bthysk.com/点击“国家林业标准管理信息系统”或者在浏览器地址栏里输入地址http://124.205.185.55/bzk/index.asp直接进入系统,在系统主页面点击“标准项目管理”栏目进入标准项目管理系统。
(二)使用帮助
信息系统登录页面的“操作手册”中对各类用户登录方法进行了说明。申报单位、项目负责人、专家需要在系统中注册,点击页面中“申报单位注册”、“项目负责人注册”和“专家注册”即可进行注册。主管单位、技术委员会不需注册,已经预设用户名和密码。
主管单位(省级林业主管部门、局直属单位、林业大学)用户名和密码与我司开发的“国家林业科技成果推广库管理信息系统”中用户名和密码一致,如201761日后在“成果推广库”中修改过密码的,请使用61日前的密码登陆。
在“成果推广库”中注册的申报单位,不用重新注册,可以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。如201761日后在“成果推广库”中修改过密码的,请使用61日前的密码登陆。
技术委员会用户名与密码另行通知。
(三)用户类别及权限
系统面向主管部门(省级林业主管部门、局直属单位、林业大学)和技术委员会(专家)、申报单位、项目负责人开放,用户权限如下:
1.主管部门。
登录信息系统后,在“管理”栏中审核其管理的申报单位;在“申报阶段”、“立项阶段”、“起草阶段”、“审查阶段”、“报批阶段”等栏目中管理和审核相关项目。
2.技术委员会。
登录信息系统后,须在“管理”栏中完善本技术委员会信息、审核本技术委员会委员;在“申报阶段”、“立项阶段”、“起草阶段”、“审查阶段”、“报批阶段”、“复审阶段”等栏目中管理和审核相关项目。
3.申报单位。
登录信息系统后,可在“管理”栏中审核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;在“申报阶段”、“立项阶段”、“起草阶段”、“审查阶段”、“报批阶段”等栏目中管理和审核相关项目。
4.项目负责人。
登录信息系统后,在“申报阶段”、“立项阶段”、“起草阶段”、“审查阶段”、“报批阶段”等栏目中开展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请各主管部门要做好系统用户的管理及下级用户的创建及授权管理,及时提供林业标准化方面的相关信息。
(二)请各申报单位如实、完整地填报申请信息,确保填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和准确性。
(三)请技术委员会加强委员管理,强化评审工作,确保评审的及时性和评审报告的完整性、准确性。
(四)申请材料在线审核,各层级要做到各环节审核人明确、审核流程明晰。
四、联系方式
技术支持:黑龙江省森林工程与环境研究所
祝彦杰:13644579980
技术交流群QQ号码:212516175
国家林业局科技司标准与质量处
杨中志 程强: 010-84238708